开辟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日期:2021-05-19 来源:宜昌市委统战部中国是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新中国的成立,开创了中华民族历史的新纪元,为实现各民族平等互助、团结合作、共同走向繁荣昌盛开辟了广阔前景。
新中国刚成立时,由于历史上反动统治者长期实行民族压迫政策,各民族之间特别是少数民族和汉族之间存在着很深的隔阂。有的少数民族对人民政府抱有疑虑,有些地方由于复杂的历史原因和反动势力的挑拨,甚至还存在着严重的民族对立现象,一部分少数民族上层及信教群众不了解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对待宗教的政策,以致有些民族问题往往同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而难于处理。另外,各少数民族的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各种不同社会经济形态并存。与汉族地区相邻近的地区是地主经济占统治地位,资本主义经济也有不同程度的发展,而边远地区的少数民族则大都分别处在封建农奴制、奴隶制以至原始公社制末期等不同社会发展阶段。
鉴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复杂情况,中国共产党从不同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政治实际状况出发,制定了正确的民族工作方针和政策。1949年10月,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成立,负责主管全国的民族宗教事务,李维汉兼任主任委员,乌兰夫、刘格平、赛福鼎·艾则孜担任副主任委员。1950年3月,第一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讨论了民族工作问题,要求必须采取有效办法,逐步消除历史上造成的民族间的仇恨、隔阂、猜忌、歧视和不信任的心理,尤其着重反对汉民族中的大民族主义倾向,同时在少数民族中反对狭隘民族主义倾向。
1950年4月28日,政务院召开政务会议,听取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乌兰夫报告当前民族工作问题。报告强调:民族工作的方向和目的,是要尽量减少民族间的隔阂和矛盾,加强和巩固各民族人民的团结,并尽可能有计划有步骤地帮助各少数民族逐渐发展其政治、经济和文化。对少数民族地区的一切工作,必须采取慎重缓进的方针,反对急性的做法。政务院批准了这个报告。之后,周恩来把“慎重缓进”改为“慎重稳进”,并在欢迎来京参加国庆一周年典礼的各民族代表宴会上的讲话中正式提出:对于少数民族内部的改革,按照各民族大多数人民的觉悟和志愿,“采取慎重稳进的方针”。
(来源:统战新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