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书香: 学《条例》武装头脑 破难题筑牢基础
日期:2021-04-15 来源:兴山县委统战部中共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统一战线领域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是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遵循。兴山县将从三个方面着手,认真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条例》精神,为建设兴山县“两地两县”目标贡献统战力量。
一、把牢“方向盘”
党中央对《条例》进行了修订,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高度重视,在党的统一战线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我们将时刻把牢“方向盘”。一要坚持政治方向。始终坚持把统战工作的政治性放在第一位,将学习贯彻《条例》与党的一系列创新理论结合起来,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最根本、最核心的问题,坚决做到党领导统战工作不动摇。二要落实政治任务。引导统一战线成员始终保持与党在思想上同心同德、目标上同心同向、行动上同心同行,要坚决做到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打折扣。三要强化政策意识。时刻把握统战工作政策性强的特点,新修订的《条例》,对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有关规定和具体表述作了进一步完善,需要对标《条例》中关于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的政策规定和要求,逐项研读、理解和把握,结合工作实践逐条消化,真正做到把《条例》学深学透、入脑入心,要力争使每一名统战干部成为政策专家和行家里手。
二、绘好“同心圆”
《条例》明确规定统一战线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法宝。一是强化引领。组织统战成员开展“同心聚力 共建兴山”参观调研活动,持续开展“建功立业新时代”主题活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统战成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凝心聚力。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坚持大团结大联合主题,引导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聚焦“十四五”规划、乡村振兴、社会治理、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建言献策,发挥参政议政作用。三是壮大队伍。以县乡换届为契机,推进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和政府工作部门、乡镇、法院、检察院党外干部配备;做好“两代表一委员”中的党外代表人士推荐工作;拓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加大港澳台侨和海外统战工作力度,充分发挥十二类统战工作对象中的代表人士作用,画好最大同心圆。
三、织密“责任链”
对标《条例》规定,将各级责任扛上肩、落到实、抓到底。一要明确职责。理清《条例》中规定的第一责任人、领导小组、统战部、乡镇和国有企业等各级各部门职责,做到职责清晰。二要岗位履责。在履行统一战线工作职责时,要做到重点任务精准、工作对象精准、工作方法精准,完成党赋予的统一战线工作任务。三要监督问责。严格加强自身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监督问责,用严的责任倒逼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