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出台《秭归县加强宗教事务管理责任分工方案》
日期:2018-12-21 来源:秭归县委统战部近日,秭归县委办公室印发《秭归县加强宗教事务管理责任分工方案》,进一步加强全县宗教事务管理。
《方案》提出“四个加强”:一是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基层责任和强化督查问责。二是加强信息分析研判,建立健全情报信息纵向系统报送和部门间情报信息横向交流制度,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制止、随时报告。三是加强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抵御境外渗透。四是加强落实乡村宗教工作职责,进一步夯实“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制”工作基础,坚持工作重心在乡村,自觉落实乡村两级工作职责。
《方案》明确要求,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将宗教工作纳入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相关工作部门评价体系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范围,纳入基层平安创建、意识形态责任制、文明乡村和基层组织建设考核范围,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明确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目标考核办等单位为实施责任单位,形成齐抓共管大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