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出台《加强宗教事务管理责任分工方案》
日期:2018-12-07 来源:中共远安县委统战部为扎实做好全县宗教工作,依法推动解决宗教领域突出矛盾和问题,巩固和发展宗教和谐、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日前,远安县出台《远安县加强宗教事务管理责任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同步下发到各民族宗教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进一步落实宗教工作主体责任。
《方案》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将宗教工作纳入“党委(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相关工作部门评价体系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范围”,“纳入基层平安创建、意识形态责任制、文明乡村和基层组织建设考核范围”,“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校(行政学校)主体班教学内容”,明确由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统战部、目标考核办等单位为实施责任单位,形成齐抓共管大格局。
目前,各相关责任单位已制定细化年度考核方案,即将启动年底考核工作,《方案》的出台,将有力促进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宗教工作主体责任,依法加强宗教事务规范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