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工商联制定“亲”“清”公约

日期:2018-08-08  来源:省工商联

   为教育引导全市工商联系统干部和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践行“亲”“清”理念,着力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近日,宜昌市工商联制定出《宜昌市工商联“亲”“清”公约》。全文如下:

  

一、全市工商联系统干部做到

  

(一)真“亲”:

  

提高政治站位,促进“两个健康”。

  

主动靠前服务,坦荡真诚交流。

  

坚持问题导向,敢于责任担当。

  

(二)必“清”:

  

头脑清醒清白,严守党纪国法。

  

工作边界清晰,干净做人做事。

  

交往清正廉洁,不谋私心私利。

  

二、全市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做到

  

(一)敢“亲”:

  

主动联系沟通,合理反映诉求。

  

积极参政议政,大胆建言献策。

  

关心商会发展,履行会员义务。

  

(二)扬“清”:

  

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洁身自好走正道,恪守底线强自律。

  

义利兼顾行善举,创新发展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