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界子女参加普通中(高)考优录资格审查须知

日期:2019-09-18  来源:市委统战部港澳侨务科

一、受理条件:

1. 申请人应为报名参加本届普通中(高)考的考生。

2. 申请人为宜昌市户籍。

3. 申请人或其监护人已经在学籍所在学校领取招生优录项目登记表。

二、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办理机构(教育部门指定的侨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办理机构依据教育部门当年文件规定。

2.受理和审核:办理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决定:对决定确认的,在其优录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对决定不予确认的,将办理意见反馈申请人。

三、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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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机构:

宜昌市委统战部(市台办、市侨办)港澳侨务科,咨询电话:0717-6256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