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人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研究

日期:2018-12-29  来源:宜昌市审计局

   特约人员工作是新时期统战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聘请一批符合条件和有专门知识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监察员、检察员、审计员和教育监督员等,发挥他们在参与廉政建设、行风评议、检察工作视察、土地执法检查、审计监督、教育法实施情况检查等专项检查工作中的作用,是我们党在民主政治建设上的一个创举,是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作用的一项有效措施。

   一、特约人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联系制度没有很好落实。各民主党派通过定期听取相关政府部门的阶段性工作通报,不定期听取相关政府部门的专项工作通报,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各种协商会、座谈会、联谊活动等,了解和掌握相关政府部门的工作目标、工作进度、工作效果以及在工作中所采取的方法、措施和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发挥自己在重点界别的智力优势,出主意、想办法、提建议,为相关政府部门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出谋献策。往往因为一些原因,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少数政府部门负责人缺乏协商意识,个别政府部门的领导不愿把自己的工作置于民主党派的监督之下。

   (二)特约人员监督效果不理想。特约人员都为“应邀监督”,监督工作浮于表面,每年只开1-2次座谈会。有的部门只重视聘请,不重视监督,造成实际监督的效果大打折扣。 

   (三)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政协、统战部对聘任单位和特约人员没有形成沟通联动机制,有制度但落实制度不够。缺乏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缺乏对特约人员的考核机制,降低了监督效率。

   (四)特约人员的责任定位比较模糊。特约人员与被监督单位信息沟通不畅、参与活动减少,监督力度不足。目前特约人员大多缺少最基本的知情权,难以及时进行民主监督,容易出现监督的缺位或越位现象。

   二、对开展特约人员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切实加强领导。一是民主党派的各级领导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高度重视参政议政工作,把它当作一把手工程,摆上各项工作的首位,抓紧抓好,要配备副主委以上领导专门负责这项工作。成立参政议政工作机构,选择综合素质高、热心党派工作的成员参与这项工作。提供足够的经费保障,保证特约人员监督活动顺利进行。二是各被监督单位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特约人员工作的重要性,增强做好监督工作的自觉性,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特约人员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真心实意为特约人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不断推进我市特约人员工作向前发展。

   (二)进行规范管理。一是规范工作要求。要把特约人员的工作纳入到政协委员履职统计和评价的范畴,对特约监督员提出工作要求等。二是规范工作程序。不仅政协的特约人员监督工作程序需要规范,聘请单位的有关工作也需要进一步规范,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三是完善考核机制。完善特约人员的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并将其履职表现通报监督对象和本职单位。四是为特约人员作用的发挥创造有利条件。提高特约人员自身监督能力。对特约人员的政治素养、经验能力、专业知识等方面进行必要的培训,促使其充分了解自己参与国家管理和法律监督的权利和责任,形成自觉的监督意识。五是提高特约人员工作的实效。根据专项监督的具体目的和要求,明确列出特约人员知情权等内容,确保特约人员的知情权落到实处。六是加强对特约人员制度的宣传。特约人员在工作中也应公开联系方式并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加强与群众的联系。

   (三)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制度。要加强特约人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出台必要的规章制度,使特约人员工作做到领导、制度、措施“三落实”,不断推进特约人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一要建立市级联系制度。市委统战部应与市监察局、市人民检察院、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审计局建立联系制度。联系制度至少应当包含通报、协商、座谈、联谊等内容。通报主要是政府相关部门向所联系的民主党派通报年度工作计划、半年工作进度、全年工作情况和重大项目的运行情况,通报可以书面形式,也可以会议形式进行。协商主要是就涉及党外人士在政府部门内部的使用和政府部门的重大问题进行意见交流。座谈是面对面征求意见。联谊是沟通信息、联络感情、增进友谊的重要渠道。联系制度的落实,必须在这些方面加以详细规范。二是各相关单位应建立特约人员制度。制度应该包含本单位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联系人、联系党派,特约单位工作职责、特约人员工作任务及要求,用制度管理特约工作,用制度明确特约单位和特约人员各自的工作职责、任务和要求,保证特约监督工作有效开展。三是将特约人员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几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统战工作,将统战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考核的范畴,促进了各单位重视统战工作。各特约单位要将特约人员工作进行细化,建立健全特约人员工作制度,纳入本单位目标考核的范围。四是建立激励机制。特约人员对特约单位好的建议被采纳,特约单位要及时予以表彰,以精神鼓励为主,充分调动特约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建言献策的水平。

   (四)组织特约人员开展活动。近几年来,宜昌市审计局坚持和完善特约审计员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宜昌市特约人员管理办法》,坚持和完善特约审计员制度,在市直6个民主党派中聘请了第五届6名特约审计员,时任局长杜伟在全市审计工作座谈会上向特约审计员颁发了《聘书》。积极为特约审计员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主动征求意见、通报工作,为特约审计员征订《中国审计报》、《中国审计》杂志,及时报送信息资料。充分发挥特约审计员的作用,为特约审计员履行职责提供必要保障。组织特约审计员参加全市审计工作座谈会,使他们明确了审计机关一年中将要做哪些工作。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邀请特约审计员参加有关会议,对我局开展活动成效进行民主测评。加强社会监督,组织市民盟领导和特约审计员到我局市重点工程跟踪审计项目——宜昌至喜长江大桥、宜昌BRT工程和宜昌规划展示馆现场进行视察,自觉接受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的监督。安排特约审计员参加全市审计局长会议,使他们更好的了解审计,便于加强监督。特约审计员参加了市审计局领导班子专项考核述绩测评大会,学习了市委组织部有关考核文件,听取了党组和领导班子成员个人三年实绩报告,进行了民主测评,真正起到了监督的作用。参加市委组织部在我局进行的班子考察和优秀干部推荐工作,行使了自己的民主权利。每年坚持召开一至两次特约审计员座谈会,征求他们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特约人员要充分发挥好作用。特约人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促进被监督单位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一是特约人员要当好“调研员”。对重点课题展开调研,以达更好效果。调研要走群众路线,深入基层,掌握所监督单位的第一手材料,做到调研文章论点明确,论据真实充分,论证有力、合符逻辑,推理正确,能够解决一些党和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或热难点问题,达到调研之预期目的。二是特约人员要当好“参谋”。特约人员要通过开展调研工作和搜集群众意见建议,对被监督单位在本职业务工作、为民便民服务、干部教育培训、信息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为所监督的单位当好参谋,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作用。 三是特约人员要当好“信息员”。特约人员要做好上传下达,及时搜集、报送信息,为本党派参政议政提供素材。要经常沟通、交流,定期向所在党派组织和党派市委机关汇报工作,形成共享参政议政资源。特约人员要不定期搜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并向被监督单位进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