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律师梅兴安:立足岗位 服务大局 彰显形象

日期:2019-02-28  来源:秭归县委统战部

   新春伊始,万象更新。在这美好时节里,秭归县新的社会阶层代表、县政协委员、湖北林华安律师事务所律师梅兴安却无心欣赏,整日奔波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的征途中。

   自担任县政府、部分乡镇政府和县直部门法律顾问后,他积极发挥专业特长,宣传法律知识,协调化解矛盾,服务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在秭归县滨湖路改造暨库岸整治工程征地拆迁过程中,他作为法律顾问,严格审核征收补偿方案、合同等文书,积极协助工作组做重点人员的思想工作,花费3个多月时间,上门10多次才促成重点人最终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确保项目得以正常进行。在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中,他深入到乡镇,督导测绘公司履行合同,并帮助两个乡镇与进度缓慢的测绘公司解除了测绘合同。此外,他还热心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援助。

   梅兴安,秭归县沙镇溪镇人,1988年师范毕业后,被分配到秭归县司法局法律顾问处工作。身为门外汉的他刻苦钻研法律法规,1992年取得了律师资格证。2010年,他辞去公职,与人合伙成立了湖北林华安律师事务所。

   目前,他正在为即将出台的《秭归县矿山地质恢复备用金退还及使用暂行办法》撰写法律意见书。他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职能,依法开展法律服务,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应有的贡献。(王若琪 秭归县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