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将民族宗教事务纳入社区(村)工作事项准入制度

日期:2022-01-19  来源:兴山县委统战部

近日,兴山县印发《推行社区(村)工作事项准入制度的实施意见》,将民族宗教事务纳入《社区(村)职责清单》《社区(村)依法自治(监督)事项清单》《社区(村)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等清单内容。

三个清单中明确规定社区(村)要依法协助管理宗教事务,及时制止非法宗教活动;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协助开展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不稳定问题等工作,着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促进全县民族宗教界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