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县民宗局:民贸优惠政策落实落地
日期:2021-08-27 来源:长阳县委统战部长阳自治县作为湖北省十个全国民族贸易县之一,现有民贸民品企业56家,其中生产加工类企业43家、商贸企业8 家、专业合作社5家。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面落实民贸民品企业流动贷款优惠利率政策,积极服务市场主体,全面优化营商环境,为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坚持“一把尺子”政策标准。全县根据省民贸民品贴息资金管理办法(鄂财金发〔2019〕28号),由县民宗局会同县财政局、人行长阳支行,制定了县民贸民品贴息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长财金发〔2020〕10号)。
坚持“一套专班”跟踪服务。县民宗局会同人行长阳支行、长阳财政局和相关专业银行召开民贸贴息工作专题会议,精心部署民贸贴息工作。同时,全县对联系企业“店小二”服务作出统一安排,各单位对所联系的民贸民品企业,组建工作专班每月进行实地走访,及时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面临的困难以及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
坚持“一个流程”联合审核。经各民贸企业积极申报,承贷银行及时进行初审上报,县财政局、县民宗局、人行长阳支行三家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集中审核,并联合确认审核结果。经审核共有46家民贸企业符合民贸贴息要求。其中,流动资金贷款 220笔,贷款本金78362.75万元,全年支付银行利息3836.48万元,46家民企业贸按照《湖北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共计申报贴息资金1545.0072万元。全县按照企业申请贴息金额的72.29%计算实际贴息金额共计1117万元。县财政局报经县政府领导签批发文后,将民贸贴息引导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拨付给企业。据统计,2016至2019年,全县民族贸易企业上缴各种税额共计3亿余元,开展公益事业投入资金1421万元。在民贸企业中,少数民族员工占比65.4%,为长阳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县民宗局教将进一步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主线,把民贸企业发展和民族特色村寨建设放在乡村振兴中去谋划,不断推进民贸企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补齐产业短板,延伸产业链条,做大做强民族产业;同时,我们将注重民族村寨保护与发展提档升级,走与特色旅游融合发展之路,进一步带动各族群众增收致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