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民宗局荣膺“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

日期:2021-02-09  来源:中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委统战部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民委正式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被表彰为先进集体,成为湖北省唯一一个获得第四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的单位。此次全国民委系统共表彰35个先进集体,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仅推荐表彰1个先进集体。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获此殊荣,标志着长阳民宗工作进入到国家队行列,跻身到全省前列!

    近年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创造性打造品牌民宗、政策民宗、法治民宗、担当民宗、效能民宗“五个民宗”,工作扎实,有亮点、有成效。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摘得“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桂冠;大力推进对口支援工作,打造“616”对上争取重要平台,召开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武汉解封后的第一场对口支援办公会议,助力全县夺得整体“脱贫摘帽”胜利;大力推进特色村寨建设,成功将庄溪村打造成为国家民委首批命名的“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将郑家榜村打造成为国家民委命名的第三批“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6个村申报纳入湖北省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培育名单;大力推进民族政策落实,坚持落实少数民族考生升学加分政策和“民族助学工程”,使得“共享发展”结硕果;大力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取得民宗系统“防疫攻坚战”胜利,开创了新时代民族工作新篇章。该局先后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全国民委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宜昌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等荣誉称号。

    在2020年9月,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全国民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民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并印发《关于评选第四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明确了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工作要求、进度安排、奖励办法以及组织领导,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委,国家民委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逐级推荐和评选,并经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拟表彰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35个、先进工作者35名。2021年1月5日至1月11日,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过公示,最终确定了受表彰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