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民宗局采取“1234”方式开展教职人员年度考核

日期:2021-01-28  来源:宜都市民宗局

        为认真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和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连日来,宜都市民宗局组建工作专班,采取“一述、二评、三议、四补”方式,对全市7个宗教活动场所和18名宗教教职人员认真进行考核评议。

  “一述”,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对场所2020年工作进行总结,宗教教职人员填写《宗教教职人员考核表》,由乡镇(街道)签署审核意见,民宗局审定;二评,在各宗教协会会议上,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考核测评,从政治表现、宗教学识、社会贡献、综合评价等四个方面对教职人员进行评议;三议,组织场所常住居士、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召开评议会,对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日常生活与宗教活动表现进行评议;四补,制定了《宜都市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发放实施办法》,对考核合格的教职人员依照《办法》规定,发放困难生活补贴。

  通过扎实开展年度考核,进一步强化了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增强了宗教教职人员的法治意识,达到了引导宗教教职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