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扎实宣传贯彻《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 促宗教规划化管理
日期:2020-07-10 来源:秭归县委统战部《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秭归县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条例》为契机,建立健全全县民宗事务三级工作网络、两级工作责任制以及意识形态研判例会制度等一批平台,坚持县乡村联动,定期部署,随时督办,加大全县基层民宗工作规范化力度,促进宗教管理规范化。
一是《条例》宣贯不拖延。将《省条例》纳入县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7月份全县主题党日的学习内容。汇编下发新修订的《湖北省宗教事务条例》500余册,下发到全县12个乡镇、182个村(社区)以及29个县委民宗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切实提升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对党的宗教政策的理解和把握。
二是清单管理不含糊。下发《县委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2020年民族宗教工作重点任务清单》,通过清单化管理,进一步健全民宗工作网络,进一步压实民宗工作责任。与县纪委监委积极对接,把民宗工作问责纳入今年全县9个被巡察单位的巡察范围。巡察结束后,对落实宗教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请领导进行约谈。
三是理论武装全覆盖。下半年,县民宗局将对《省条例》的宣贯实行全覆盖。一是在县级领导及县直部门的层面,通过汇报、会议等形式开展宣传贯彻;二是在乡镇村(社区)干部的层面,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的方式开展宣传贯彻;三是在服务对象层面,通过日常检查、工作交流的形式开展宣传贯彻,真正使《省条例》宣传贯彻全覆盖,入脑入心,不断拓展宗教政策法规宣传的广度深度。

